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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帮助:夫妻离婚后房贷没还完 房产如何分?
录入人员: 华亿中国
录入时间: 2007-1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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覃先生今年28岁,是贺州一家公司的行政经理。2004年,他和相恋4年的女友韦瑜结婚了。

覃先生和韦瑜都是从农村考上梧州师专,毕业后留在了贺州。前年婚后,他俩掏出了全部积蓄,付了6万元首付款后,向银行贷款15万元,分15年还贷,买下了一套百余平方米的新房。然而,今年初,覃先生和韦瑜因性格问题闹起了矛盾,决定离婚分手。覃先生和韦瑜的共同财产就只有那套房产,这两年房价猛涨,两人都想要房子,可房贷又没有还清,这房产该怎么分?将来房贷怎么还?

昨日,孙先生就此咨询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律师认为,按照《婚姻法》规定,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由于贷款尚未还清,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,应予以共同分担。如果双方经济条件相当,且都同意对房屋竞价,房屋的产权可归出价高的一方。获得产权的一方,补偿给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,并从这一半的竞价款中,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,最后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对银行偿还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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